蕪湖:著眼四個方面 推動市縣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發布日期:2022-11-07 瀏覽次數:4620
“巡察是對被巡黨組織的政治體檢,巡察組要當好‘全科大夫’,經常性地開展望聞問切,對癥下藥,治未病、早治病,以達到少生病乃至不生病的效果。”“市領導要履行好‘一崗雙責’,抓好分管領域巡察發現問題整改,確保所有問題改徹底、改到位。”蕪湖市委書記單向前在9月21日市委常委會聽取十一屆市委第二輪巡察綜合情況和首輪巡察整改進展情況匯報時指出。十一屆市委巡察工作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問題導向,創新工作方法,發現并推動解決了一批突出問題。
著眼壓實政治責任,在健全領導體制上出實招。市委常委會專題學習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推進市縣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對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責任、各縣市區委主體責任、市委巡察機構具體實施責任、市直相關部門協作配合責任作出明確要求。落實市委書記專題會議直接聽取巡察組巡察情況匯報機制,專題聽取市委第一巡察組關于全市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的專題報告。從十一屆市委第二輪巡察開始,市委常委會聽取巡察情況綜合匯報,并將巡察發現的市直相關單位共性問題和典型個性問題進行歸納分析,向市政府黨組會議通報,壓實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一崗雙責”。
著眼提升監督效能,在聚焦重點領域上下功夫。市委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問題導向、分清輕重緩急,始終握牢巡察“指揮棒”、聚焦監督“著力點”。市委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點題”,明確提出對群眾反映強烈、影響人民城市建設和營商環境的突出問題開展“機動式”巡察,發現并推動解決了工程項目延期、招商引資爛尾、公園用房閑置、招投標亂象等一系列突出問題,有力發揮了震懾作用。
著眼形成監督合力,在創新方式方法上做文章。創新“巡紀”聯動監督與“室組地”聯動監督模式,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將巡察市城管局黨組與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城東污水處理廠問題整改工作相結合,巡察組、紀委監委監督檢查室、派駐紀檢監察組聯合核查城東污水整治點51處,推動城東污水處理廠整改工作于2021年底順利通過驗收。針對全市招投標領域管理混亂等問題,市委巡察組加強與市公管局、市公安局、市檢察院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巡察期間立案偵查串通投標犯罪案件4件,抓獲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強制措施15人。市委印發《蕪湖市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清風行動”實施方案》,在全市開展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
著眼抓基層打基礎,在開展分類施巡上求突破。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把細化完善市縣巡察“三個聚焦”監督重點清單作為重要內容,緊盯被巡察黨組織落實“三定”方案規定、履行部門單位職能職責,堅持共性與個性相結合,細化完善市直單位、黨群機關、國有企業、公立學校等4大類300余條監督重點,充分體現差異化,助力各巡察組精準定位發現問題。堅持把提升對村(社區)巡察作為市縣巡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對經開區25個社區黨組織按經濟體量、信訪反映、項目工程以及涉農資金等綜合情況開展分層分類巡察,發現問題83個,問題線索25件,有效提升了對村(社區)巡察工作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