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組向被巡察單位反饋十屆市委 第十輪巡察情況
發布日期:2020-10-30 瀏覽次數:3340
10月16日至20日,市委6個巡察組分別向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市政協機關、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24個被巡察黨組織反饋十屆市委第十輪巡察情況。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委組織部、市委巡察辦有關負責同志分別出席相關被巡察單位反饋會。反饋會前,市委6個巡察組分別向被巡察黨組織傳達了市委書記專題會議精神。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市委派出6個巡察組對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市政協機關、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24個單位進行常規巡察;對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中的15個重點單位,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整改“回頭看”,巡察駐點時間為3個月。巡察組緊緊圍繞“三個聚焦”,緊密結合深化“三個以案”警示教育,緊盯被巡察黨組織職能責任,堅持從政治上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辨別問題,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進一步督促黨員干部擔當作為,提升基層黨組織組織力,強化政治功能,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動“兩個維護”落到實處。駐點巡察期間,巡察組共開展個別談話1858人次,受理信訪舉報90件次,發現問題289個,發現問題線索46件。
反饋會強調,整改是巡察工作的關鍵環節,是巡察成效的集中體現。被巡察黨組織一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在巡察整改中聚焦落地見效,切實做到融會貫通。二要提高政治站位,壓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黨組(黨委)書記自覺擔負起整改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三要強化政治擔當,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從嚴治黨、融入班子隊伍建設;四要堅持問題導向,建立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臺賬,逐項制定整改措施,確保反饋問題整改到位;五要深化標本兼治,既拿出“當下改”的舉措,又形成“長久立”的機制,堅持舉一反三,扎牢制度籠子,推動問題從根本上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