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市政協原副主席肖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發布日期:2019-10-29 瀏覽次數:4278
日前,經中共安徽省委批準,安徽省紀委監委對阜陽市政協原副主席肖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肖軍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為下屬在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插手司法和執紀執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肖軍身為黨員領導干部,毫無黨性原則,毫無紀法觀念,毫無從政之德,擅權妄為,賣官鬻爵,違規干預、插手司法和執紀執法活動,大搞權錢交易,嚴重破壞當地政治生態,嚴重違反黨的多項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數額特別巨大,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情節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安徽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肖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徽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